关于印发《铜仁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殡葬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8-04 11:44 字体:[]



各区(县)民政局、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碧江、万山区殡葬服务机构:

根据《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版)》《省民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殡葬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黔民函〔2025〕25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形成了《铜仁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殡葬服务项目清单》,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清单要求。碧江、万山两区殡葬服务机构必须严格执行《铜仁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殡葬服务项目清单》,不得随意更改服务名称和服务内容,不得低于《清单》规定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除政府定价管理的殡葬基本服务和重要延伸服务以外,殡仪服务企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其他延伸服务项目,需报县级民政和发改部门征求意见后,再报市民政局和市发改征求意见后予以公示施行,具体服务收费标准由殡仪企业根据成本合理确定并公示。

二、规范服务行为。碧江、万山两区殡葬服务机构要在服务和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开公示《服务项目清单》内容,在实施服务和收费前应向消费者介绍服务清单,说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三、强化监管执法。市级和碧江、万山两区民政、发展改革及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两城区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管、检查,及时受理群众对殡葬服务收费的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扰乱价格秩序的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综合运用行业监管、市场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依法加大惩戒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期间如遇国家和省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全市其余各县民政、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局要根据《省民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殡葬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黔民函〔2025〕25号)文件要求,参照《铜仁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殡葬服务项目清单》服务标准出台本县《政府定价管理的殡葬服务项目清单》。

附件:铜仁市级公益性公墓及维护管理项目清单.xlsx

          铜仁市级殡葬重要延伸服务项目清单.xlsx

          铜仁市级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清单.xlsx

  

铜仁市民政局          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仁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7月28日

抄 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室                 2025年6月 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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