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民政局,各慈善组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全省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互联网慈善发展力度,推动新时代慈善事业多元化、数智化、规范化发展,提升全省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能力,拓宽慈善资源汇集渠道,逐步形成具有贵州特色的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中贡献更多慈善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互联网慈善多元化主体
1.大力发展慈善组织。优化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审批流程,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支持各地设立互联网慈善工作促进中心,通过建设基地、提供办公场地、设立专项引导资金、政府购买服务等举措,加大从事互联网募捐的慈善组织孵化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纳入“慈善中国”信息系统规范统一管理,并依托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开展募捐活动。
2.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发挥省慈善联合会行业组织作用,推动慈善行业与互联网行业协同发展。充分发挥省慈善总会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慈善会系统发展互联网慈善。支持成立市(州)慈善联合总会,并发展为区域枢纽型、服务型、行业性慈善组织。各地要指导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够好的市、县慈善组织,理顺管理机制,健全内部治理结构,盘活慈善资金,激发互联网募捐活力。
3.搭建基层慈善平台。培育、建立和发展省、市、县、乡、村五级慈善工作体系,夯实互联网募捐工作基础。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特区)设立互联网联合劝募中心或公益创投中心,联动各方资源开展互联网公益募捐;支持建设基层互联网募捐慈善专业队伍、工作阵地。探索设立互联网慈善孵化培育基金,开展公益创投、品牌创建等活动,培育社区慈善活动主体。持续实施福彩公益金支持慈善组织系列项目,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组织,设立社区慈善基金。乡镇(街道)、村(社区)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要定期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微信群、朋友圈等多种载体,转载网络募捐项目信息,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推广慈善组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增加关注人数和关注频次。
(二)积极拓宽互联网募捐渠道
4.加快建设全省互联网慈善管理平台。打造全省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管理、信息公开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与财政票据、“慈善中国”、社会组织法人库等平台信息互信互认,积极对接腾讯公益、支付宝公益、字节跳动公益等平台,建立慈善信息沟通共享、信用信息披露机制。推进全省慈善组织网站标准化建设,全方位推进信息公开,数字化开展慈善活动管理。支持慈善组织依托平台建设的官方网站开展互联网募捐。
5.加快建立互联网募捐协作机制。各地要加强与宣传、网信、教育、团委、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沟通协调,统筹指导各领域互联网募捐工作规范开展,督促慈善组织建立“互联网+慈善”项目、需求和服务清单,统筹整合慈善力量和资源,形成抓互联网募捐的工作合力。加强与宣传部、网信办、融媒体中心等部门联动,借助互联网平台正能量明星、网红影响力,将多领域优质内容资源融入公益生态体系,带动年轻人参与公益。建立慈善工作相关职能单位、群团和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会商机制,统筹工作调度,定期交流沟通情况,搭建互联网募捐工作推动平台。争取民政部部管慈善组织、广东省慈善组织的资金、项目、技术支持,扩大互联网募捐协作面。
6.积极拓宽互联网募捐合作渠道。稳步推动“互联网+慈善”模式创新,推进“指尖公益”“链上公益”。做好大型公益平台互联网募捐活动,支持慈善组织利用支付宝、字节跳动、阿里巴巴等公益平台募捐,提升互联网慈善流量和捐赠转化率。鼓励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在网络募捐平台开设慈善网店。鼓励慈善组织依托网络募捐平台开设乡村振兴等慈善捐赠专区,开展线上慈善义卖、义拍、义演、直播带货等。支持开发网络公益项目和公益产品。
(三)加强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能力建设
7.加强互联网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省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实训,针对项目设计、发布、运作、执行、结项等实务开展培训,为每个慈善组织至少培养1名互联网募捐骨干人才。省级慈善组织要建立互联网募捐小专家和志愿者团队。地方要建立辖区内互联网募捐项目管理人才库,动员慈善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劝募员考试,持证从事互联网劝募工作。健全完善互联网募捐人才队伍培育长效机制,鼓励慈善组织与高校合作设立公益慈善研究院,培养互联网慈善专业人才,联合开展公益慈善研究,鼓励在校大学生通过公益团队开展互联网公益活动。支持省慈善联合会开展全省劝募员职业资格技能培训,建立省级互联网公益劝募员人才库,举办全省性互联网慈善研讨活动,加强交流合作。
8.提升互联网募捐项目设计能力。紧紧围绕实施“四新四化”“共同富裕”战略,结合易地搬迁安置区群众实际,广泛开展互联网公开募捐需求调研,统筹设计慈善项目,精准对接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等需求,精心策划设计,优化慈善资源供给,创新推出一批接地气、有特色、高质量的品牌慈善项目。各慈善组织要恪守慈善宗旨,坚持“慈善为民、依法行善”,以“党和政府最关心、困难群众最需要、捐赠人最乐意”为原则,进一步推动慈善募捐从线下走向线上、慈善救助与政府救助有效衔接,更好满足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等多层次、多样化、差异性救助需求。
9.提升互联网慈善宣传推介能力。鼓励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各地、各慈善组织要积极对接业内有影响力的大型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手机APP运营商,争取新媒体平台对我省互联网募捐项目的流量支持和曝光频次。各慈善组织要用好“中华慈善日”“99公益日”等重要节点,多渠道宣传推介互联网募捐项目,推动线上线下公益慈善项目深度融合,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各地要探索建立积极参与互联网募捐慈善组织和慈善项目的通报表扬制度,推荐其中的优秀慈善组织、慈善项目及慈善工作者参评“中华慈善奖”“贵州慈善奖”。
(四)加强互联网募捐监督管理
10.进一步规范公开募捐活动。各地要认真实施“阳光慈善”工程,用好“慈善中国”平台,强化公开募捐备案管理服务,推动实现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项目等信息“一网可查”。加强互联网募捐事前事中事后和跨区域合作慈善项目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监管体系,加强捐赠信用管理,规范引导互联网募捐行为,做好风险防范提示和责任追溯。加强对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互联网募捐项目的指导和监督。倡导开展月捐等互联网捐赠形式,建立长期可持续的筹款渠道。开展互联网募捐的慈善组织,要真实、完整、及时公开包括图片、文字、视频、关联计划、筹款目标和周期、执行进展、资金使用等慈善信息,提高募捐活动公信力和透明度。
11.加强互联网募捐项目资金管理。各地要督促慈善组织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制度,确保互联网募捐资金安全。要将各级慈善组织“互联网+慈善”项目募捐资金监管列为社会组织抽查审计、执法监督、年报年检的重要内容,实施动态监管和跟踪检查,切实提高互联网募捐资金使用效益。要建立互联网募捐项目资金季度统计制度,强化过程监管。各慈善组织要按规定建立规范、公开的互联网募捐财务管理和信息公示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大活动)备案制度,控制互联网募捐成本,依法依规按比例提取管理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2.提升互联网募捐活动公信力。各地要畅通公众监督举报途径,加大社会对互联网募捐活动的监督力度,支持捐赠者、受益者、志愿者对互联网募捐项目进行监督,保障捐赠人对捐赠财产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健全慈善组织评估制度,鼓励和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项目进行审计、评估。省慈善联合会要发挥桥梁纽带、统筹协调、资源整合作用,研究制定互联网募捐活动规范指引,提高互联网慈善公信力。倡导省级慈善组织联合劝募、募用分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互联网募集资金,支持有服务专长的组织合作实施互联网公益项目,提高资金募集和使用效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慈善组织要将发展互联网慈善作为慈善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坚定慈善事业正确发展方向。要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党组织作用,强化对互联网募捐活动的指导和监管,推动慈善事业紧紧围绕服务党委和政府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增强慈善事业的凝聚力。省民政厅将适时调度各地、各慈善组织贯彻落实情况。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地、各慈善组织要安排资金支持发展互联网慈善,加大彩票公益金投入互联网慈善的力度。要采取孵化培育、人员培训、项目指导、公益创投、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提供资金支持和能力建设服务。
(三)加大工作激励。省民政厅将各地互联网慈善工作作为每年慈善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鼓励,对工作不到位的予以指导帮助。各地要对推进互联网慈善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行通报表扬。慈善组织可对互联网募捐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组织给予激励。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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