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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出台《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十七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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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儿童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第七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要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促进流动儿童均等享有高质量权益保障和关爱服务

2025年5月铜仁市民政局联合23家部门共同出台了《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十七条措施》,《措施》结合本地实际从4个方面提出17条具体措施,并梳理20项《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着力解决流动儿童在教育、心理健康、社会融入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流动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措施》明确,流动儿童动态监测摸排工作首次摸排的基础上由县级民政部门牵头,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台账,每半年开展一次非户籍学生、办理居住证、参加医保、办理残疾证、健康管理和部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等有关信息比对核实,并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动态更新流动儿童信息

《措施》提出,居住地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医保部门及残联组织,要为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平等接受教育、均等医疗卫生等服务,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待遇。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加强资金、人才、要素、资源等保障,强化司法监督和检察监督,推动流动儿童各项权益保障政策和关爱服务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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