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铜仁市民政局决定从3月31日起组织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此次年检。
二、方式及时间
此次年检采用贵州省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实施,网址:https://npo.guizhou.gov.cn/或通过百度或360浏览器搜索“贵州省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登陆办理。由于系统升级,参加年检的所有社会组织都需通过“忘记密码功能”重置密码。具体填报步骤详见《贵州省社会组织年检填报指南》(附件2)。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网上年检时间为3月31日至5月31日,6月30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三、内容材料
(一)年检内容。重点围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业务活动、财务管理、经费收支、章程执行、信息公开情况,以及参与乡村振兴、高校毕业生就业、举办达标评比表彰、论坛展会活动、安全生产、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
(二)报送纸质材料。完成网上填报并经审核通过后,应在“铜仁市民政局”官网通知公告栏查看2024年度年检拟定结论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向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加盖其公章的《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叁份,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直接报送一式两份(从网上填报系统下载打印,并经法人签署盖章);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四、其他事宜
(一)我局将根据社会组织报送的年检材料,结合已开展的抽查、专项检查、抽查审计以及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2024年度年检结论,给予“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年检结论。对2024年度我局下达的检查建议书未进行书面反馈、未完成整改及未参加2023年年检的的社会组织,2024年度年检结论原则不给予合格。年检结论公布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属社会组织年检虚报瞒报的依法从重处理。在公布年度检查拟定结论的同时,我局对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等指标纳入公开范围,适时对社会公布。
(二)年检网上填报时间为5月31日前,逾期将不予受理,未参加年检的按照《贵州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依法列入异常活动名录。
《年检工作报告书》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确保打印的报告书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内容完全一致。对虚假填报、瞒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年检工作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年检联系人:张云菊、代清泉
联系电话:0856—6902401
铜仁市民政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