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县五举措凸显临时救助救急难功能
为解决全县困难群众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深入贯彻落实临时救助制度,思南县民政局落实五举措,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及“救急难”工作机制,凸显了临时救助制度救急难功能,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托底线保障作用,提升临时救助制度的及时性。
一是提高下放审批权限额度。县级民政局将临时救助授权给乡镇(街道)审批的额度由1500元提高到3倍城市低保标准2268元,要求乡镇(街道)规范审批程序,每月将审批台账报县级民政局,县级民政局每季度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临时救助审批权限的下放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了高效的救助服务,激发了乡镇(街道)开展临时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今年1-8月全县通过乡镇(街道)审批临时救助777人次,共计132.97万元。
二是建立备用金长效机制。县级民政局建立了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各乡镇(街道)设立临时救助备用金专账,县级民政局根据乡镇(街道)人口、上年临时救助使用等情况,年初预拨3-5万元金额作为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随时跟踪调度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情况,保障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额度,用于授权乡镇(街道)审批发放的临时救助和由乡镇(街道)在紧急情形先行救助程序中实施的临时救助,实现应救尽救,及时施救。
三是规范急难先行救助程序。县级民政局规范了先行救助流程,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损失或无法改变严重后果的急难情形,由乡镇(街道)第一时间对急难情形事件中的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待紧急情形缓解后,再按规定完善救助程序。全面实施“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的便捷程序。对于急难对象的救助,关键在于“主动”和“及时”。救助金在1万元以上的必须及时请示民政局局长同意后方可实施,救助金在5000元-10000元急难救助需报请民政局分管临时救助工作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先行救助保障了急难情形对象的基本生存权益,确保了临时救助的时效性。今年1-8月,全县紧急情况下先行实施临时救助132人次,35.47万元。
四是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县、乡、村三级对辖区内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重病等特殊情况家庭进行全面排查,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入户走访等社会救助信息员作用,结合各部门反馈的防贫监测对象入户核实,全面掌握辖区出现的困难群众,及时上报相关信息,落实相应救助政策。并落实从村(居)开始定期逐级上报主动发现急难救助对象的“零报告”制度,做到对急难救助对象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一旦发现急难救助对象,及时采取救助措施。
五是落实数据信息共享联动。利用大数据与网络信息的作用,积极搭建困难群众求助需求与民政部门开展救助工作的信息互通桥梁。依托部门间防返贫监测数据反馈、互联网平台、微信平台、水滴筹等方式救助信息,进行信息共享,确保求助、救助信息第一时间实现共享,第一时间根据家庭困难情况落实相应救助政策。今年1-8月,全县通过联动救助困难群众122人次,29.25万元。
据悉,该县2024年1-8月共实施临时救助947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94.556万元,有效保障了临时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