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碧江区民政局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政策衔接,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实,不断加大救助力度、扩大保障范围、提升保障水平,切实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急难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健全主动发现机制,按月开展动态排查;健全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机制,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构建起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和急难社会救助各有侧重、相互衔接、覆盖全面的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有序推进全区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按照“政企联动”“政社联动”的原则,积极动员慈善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救助工作,在加大救助资金筹集力度的同时,实现急难救助、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有机结合,切实提升救助效率和质量。截止目前,全区共募集到社会各类善款128.1195万元,物资折合人民币93.4632万元,发放慈善救助金41.15万元,救助困难群众333户,发放慈善助学金28万,惠及困难学生56名;发放急难救助金9万元,惠及困难群众6户,发放临时救助金87.9224万元,惠及困难群众415户。随着救助政策的不断完善,救助范围逐步扩大,涵盖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等多个群体。同时,救助标准逐年提高,确保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全区从2024年4月1日起,全区的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6852元/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808元/月,集中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1900元/月,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1400元/月。截止2024年7月,全区共有城市低保11882人、农村低保7355人、特困供养1121人、孤儿4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16人、重度残疾人3118人。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实施,碧江区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生活质量得到了提升。同时,救助工作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截止目前,全区共新增城市低保对象614人,农村低保对象493人,特困供养对象62人。全区监测户共642户2368人,其中纳入兜底保障的共502户1518人,占监测总户的78.2%。目前,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3847万元、农村低保资金2028万元、特困供养资金953万元、孤儿生活费40.21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204.16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费和生活费211.1390万元。